阜阳市肿瘤医院病房大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19-09-19 浏览次数:10709
2019年 8月 13日,阜阳市肿瘤医院在阜阳市组织召开了阜阜阳市肿瘤医院病房大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蓝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及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6人,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与会人员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阜阳市河滨路189号阜阳市肿瘤医院内。项目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度和纬度分别为东经115.838991度、北纬32.890660度。项目东侧为肿瘤医院巷,南侧华丰电器厂,西侧为居住区,北侧为门诊大楼,楼层为地下一层、地上16层,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并配套新建污水处理站、绿化带、停车场等附属设施。新增病床210张,使医院病床数达到450张。本次验收内容不包括对核医学科放射性废水的监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8年11月14日,阜阳市颍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综合[2008]143号文件“关于新建阜阳市肿瘤医院病房大楼项目立项的批复”对该项目进行立项备案。2009年2月,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编制完成《阜阳市肿瘤医院病房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9年4月27日,阜阳市颍东区环境保护局以东环监管[2009]18号文件“关于《阜阳市肿瘤医院病房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对该项目环评文件予以批复。
项目于2009年4月开工建设,2014年3月主体工程竣工,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5660万元,环保投资254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3%。
(四)验收范围
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经现场勘验,项目已按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雨污分流。
污水主要为非病区生活污水和病区生活污水,综合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进入污水处理站,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颍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颍河。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t/d,采用“水解+接触氧化+消毒”处理工艺。
2、废气
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站,通过地埋式的方式降低都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
噪声主要为有中央空调机组、冷却塔、冷却塔等产生的噪声。源强在80—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壁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性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单独收集贮存,交由阜阳市利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集中处置;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定期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
5、其他防渗措施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项目应急事故池与集水池合建,合建容积为600m3,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制定,并备案,备案号: 。
(2) 隐蔽工程防渗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对污水处理站、生活垃圾暂存处、医疗废物暂存处、发电机组柴油罐区等地面均采取了防渗措施。
四、环保设施验收效果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监测结果如下: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项目污水处理站对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生化需氧量去除效率分别为80%、89%、99%和94%。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要求。
2、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氨、硫化氢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三)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侧、西侧、南侧敏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核算: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35.2t/a,氨氮排放总量为4.92t/a。
五、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阜阳市肿瘤医院病房大楼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实现达标排放,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2)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安装在线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阜阳市肿瘤医院
2019年9月18日

